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医药费票据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编辑:

根据学校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销的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具的医药费发票,应于2022年3月29日前按照医院公布的报销时间及时报销,逾期作废。 具体报销时间请见校医院2022年3月医药费报销时间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4avxqmFzSfdeCvRUmK4TQQ

请各位师生员工妥善安排2021年医药费发票报销时间。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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