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医院2023年2月医药费报销时间
发布时间:2023-01-19编辑:住院报销时间:
2月1日至2月27日(含27日)的周一、周二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2月6日 2月7日
2月13日 2月14日
2月20日 2月21日
2月27日
门诊报销时间:
2月1日至2月27日(含27日)的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2月1日 2月2日 2月3日
2月8日 2月9日 2月10日
2月15日 2月16日 2月17日
2月22日 2月23日 2月24日
根据学校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销的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具的医药费发票,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按照医院公布的报销时间及时报销,逾期作废。
报销地点:医院六层财务室(603)
报销相关规定请参阅人民大学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就医指南”以及校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RUC”——“公费医疗”内容。
电话:62511472 (由于上午对外报销业务较多,建议尽量下午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