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医院关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医药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6编辑:各位应届毕业生:
为配合做好应届毕业生返校工作,完成应届毕业生医药费用及时报销,避免学生因报销产生聚集,医院已与各学院沟通,由学院协助分批次收取返校学生医药费用报销单据(含核酸检测单据)。
请各位应届毕业生提前审阅个人报销单据是否齐全,在学院下发报销信封及《应届毕业生医药费报销登记表》后,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与填写后的《登记表》一并装订,填入信封后按学院要求及时交回学院。
一、医疗报销单据具体包括:
1.门诊报销:门诊收费票据(盖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章有效)、药品处方底方、检查收费明细、转诊单(1月28日之后发生的费用无需提供转诊单)、病历或门诊诊断证明。
2.急诊报销:急诊收费票据(盖医院门、急诊收费专用章有效)、药品处方底方、检查收费明细、就诊当天的急诊病历。
3.住院报销:住院收费票据(盖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章有效)、诊断证明(如急诊住院需在诊断证明中写清“急诊收住院”)、住院收费清单等。
注:核酸检测单据参照门诊报销单据要求上交。
二、为确保医药费报销款顺利及时到账,请毕业生离校后暂时不要注销已登记的手机号和银行卡号。
三、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直接前往校医院一楼大厅咨询(工作日8:00-11:20,14:00-16:50)。
校医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