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医院2023年3月医药费报销时间
发布时间:2023-02-27编辑:住院报销时间:
3月1日至3月29日(含29日)的周一、周二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3月6日 3月7日
3月13日 3月14日
3月20日 3月21日
3月27日 3月28日
门诊报销时间:
3月1日至3月29日(含29日)的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3月1日 3月2日 3月3日
3月8日 3月9日 3月10日
3月15日 3月16日 3月17日
3月22日 3月23日 3月24日
3月29日
根据学校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销的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具的医药费发票,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按照医院公布的报销时间及时报销,逾期作废。
报销地点:医院六层财务室(603)
报销相关规定请参阅人民大学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就医指南”以及校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RUC”——“公费医疗”内容。
电话:62511472 (由于上午对外报销业务较多,建议尽量下午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