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医院2023年12月医药费报销时间
发布时间:2023-12-01编辑:住院报销时间:
12月1日至12月20日(含20日)的周一、周二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12月4日 12月5日
12月11日 12月12日
12月18日 12月19日
门诊报销时间:
12月1日至12月20日(含20日)的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12月1日
12月6日 12月7日 12月8日
12月13日 12月14日 12月15日
12月20日
因年底结账,21日起停止对外报销,可收取报销材料,但需要2024年1月以后处理。根据学校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规定,未能及时报销的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具的医药费发票,请于2024年3月27日前按照医院公布的报销时间及时报销,逾期作废。
报销地点:医院六层财务室(603)
报销相关规定请参阅人民大学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就医指南”以及校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RUC”——“公费医疗”内容。
电话:62511472 (由于上午对外报销业务较多,建议尽量下午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