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医院2023年12月医药费报销时间

发布时间:2023-12-01编辑:

住院报销时间:

12月1日至12月20日(含20日)的周一、周二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12月4日          12月5日

12月11日        12月12日

12月18日        12月19日


门诊报销时间:

12月1日至12月20日(含20日)的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12月1日

12月6日         12月7日          12月8日

12月13日       12月14日        12月15日

12月20日


因年底结账,21日起停止对外报销,可收取报销材料,但需要2024年1月以后处理。根据学校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规定,未能及时报销的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具的医药费发票,请于2024年3月27日前按照医院公布的报销时间及时报销,逾期作废。

报销地点:医院六层财务室(603)

报销相关规定请参阅人民大学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就医指南”以及校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RUC”——“公费医疗”内容。

电话:62511472 (由于上午对外报销业务较多,建议尽量下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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