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医院2023年4月(清明节、春假)医药费报销时间
发布时间:2023-04-03编辑:住院报销时间:
4月3日至4月25日(含25日)的周一、周二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4月3日 4月4日
4月10日 4月11日
4月17日 4月18日
4月24日 4月25日
门诊报销时间:
4月3日至4月25日(含25日)的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4月6日 4月7日
4月12日 4月13日 4月14日
4月19日 4月20日 4月21日
报销地点:医院六层财务室(603)
报销相关规定请参阅人民大学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就医指南”以及校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RUC”——“公费医疗”内容。
电话:62511472 (由于上午对外报销业务较多,建议尽量下午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