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2-11-14编辑: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加强人事管理,增强医院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开发人力资源,调动员工积极性,规范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 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的原则。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以合理配置、优化人力资源为目的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医院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精干、高效、灵活的原则。采取一系列合理措施,高瞻远瞩,合理设岗,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条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聘任、聘用上岗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才能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条遵循按程序办事原则。为保证医院正常高效的运转秩序,实现工作顺利衔接,在聘任、聘用人员等人力资源调配过程中,坚持按程序办事。
第三章 招聘及管理
第六条 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认真把好医院调入人员质量关。根据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学校关于各类技术人员的标准,严格考察,择优录取,从源头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第七条 医院成立人才招聘小组,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人事处相关人员、医院副院长和相关科室人员任组员,组织实施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展需求,创新人才招聘机制。
第八条 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领导小组进行认真筛选、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考核,及时上报人事处审查备案。
第九条 加强考勤管理,对在岗人员每日进行考勤,每学年和聘期进行考核,每年度进行评优表彰工作,鼓励在岗人员,调动职工积极性,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适当处理。
第十条 定期向医院职工公布人员调入、人事管理及奖惩情况,加强职工之间互相沟通,增强合作意识,互相监督,建设和谐健康的的环境。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一条 医院坚持民主评议、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进行人事考核,考核结果建档保存。
第十二条 医院人事考核的主要内容: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2、能:指业务知识和能力。
3、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4、绩: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三条 其他与人事管理有关的事项,执行中国人民大学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