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医院2021年3月医药费报销时间

发布时间:2021-02-26编辑:
2012年3月份医疗报销安排

住院报销时间:

3月1日至3月26日(含26日)的周一、周二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3月1日    3月2日

3月8日    3月9日

3月15日  3月16日

3月22日  3月23日

门诊报销时间:

3月1日至3月26日(含26日)的周三、周四、周五上午8:00——11:00,具体如下:

3月3日     3月4日      3月5日

3月10日   3月11日    3月12日

3月17日   3月18日    3月19日

3月24日   3月25日    3月26日

注:2020年发生的、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销的医药费,请于2021年3月26日之前按照医院公布的报销时间及时报销。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变化,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要求,校医院将动态调整报销时间与报销政策,并通过微人大、校医院官网、校医院公众号“健康RUC”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报销地点:医院六层财务室(603)

报销相关规定请参阅人民大学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就医指南”以及校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RUC”——“公费医疗”内容。

电话:62511472(由于上午报销业务较多,电话咨询建议尽量下午拨打)

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报销:门诊收费票据、药品处方底方、收费明细(门诊收费票据上收费信息不全的须另行打印带医保标识的收费明细单)、转诊单(教职工2020年1月28日之后发生的费用无需提供转诊单;学生2020年1月28日至9月3日发生的费用无需提供转诊单)、病历或门诊诊断证明。

(2)急诊报销:急诊收费票据、药品处方底方、收费明细(急诊收费票据上收费信息不全的须另行打印带医保标识的收费明细单)、就诊当天的急诊病历。

(3)住院报销:住院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如急诊住院需在诊断证明中写清“急诊收住院”)、住院收费清单、分娩的需提供生育服务单复印件、去世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药品中使用“人血白蛋白”的需提供带有白蛋白化验数值的化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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